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部门:
为规范灌河沿线港口建设和经营管理,促进灌河港区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灌河港口建设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,同时明确其成员单位相关职责。
一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
组 长:仲伟涛 县委常委、副县长
副组长:廖朝兵 副县长
成 员:王成忠 县临港产业区党工委书记、物流园区主任
张法军 县外侨办副主任(县政府办公室借用)
张立贤 县水利局局长
侯传伟 县城管局局长
尹文伟 县港口局局长
蒋汉中 堆沟港镇镇长
丁成兵 五队乡乡长
朱海波 田楼乡乡长
陈永先 长茂镇镇长
王 淮 灌南工商局副局长
张海峰 县经信局副局长
王东杰 县国税局副局长
陈 明 县地税局副局长
杨玉标 县法院副院长
唐学勤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
胡秀法 县公安局副政委
张玉林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王成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尹文伟同志、仲其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二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
县法院、检察院:负责执法过程中涉及案件的起诉和审理工作;
县公安局:负责涉案单位和个人打击查处工作;
县公安局交警大队、县交运局:负责对进出非法营运码头车辆进行查处,依法查处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;
县港口局:负责对灌河沿线非法占用岸线行为进行调查取证,并依法对违法建设经营行为进行查处;
县水利局:负责清理河道工程占用证及行洪安全论证的审批情况,依法查处违反水利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;
县城管局:负责违章建筑拆除,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;
灌南工商局:负责对码头经营业主的主体资格进行清理,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;
县国税局、地税局:负责对码头经营者的税务登记及税收情况进行稽查,依法查处违反税务管理规定及偷漏税等违法行为;
县经信局: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,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;
堆沟港镇、五队乡、田楼乡、长茂镇:负责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各自辖区的社会稳定工作。